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 2008年有关节假日放假及调课安排如下:
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4月4日(周五)为清明节法定休假日(停课),5日、6日为例行双休日。
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5月1日(周四)为劳动节法定休假日(停课),5月2日(周五)的课程调整到5月4日(周日),5月3日为周六例行休息日。
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6月7日为周六例行休息日,6月8日(周日)为端午节法定休假日, 6月9日(周一)停课补假。
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9月13日为周六例行休息日,9月14日(周日)为中秋节法定休假日, 9月15日(周一)停课补假。
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休假日,9月29日(周一)、30日(周二)的课程提前至27日(周六)、28日(周日),10月4日、5日为例行双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