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室是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基地,为保证研究生能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术氛围中进行正常的学习和课题研究,特对研究生工作室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考勤制度
1、为保证每位研究生有良好的学习条件,本院设有研究生工作室,设在七栋教学楼二楼和315(右),并对所有进入研究生工作室的研究生进行出勤率考核。
2、每周应至少保持6个工作日,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所有人必须到工作室学习工作,应保证每人每天至少8小时的学习工作时间,有课的情况下应保证至少4小时学习时间,工作室座位一月一清理,根据预约顺序由工作室室长负责。
3、除上课(主要是指第一学年的研究生)或其它特殊情况以外,原则上研究生学习工作时间进出工作室需使用打卡器考勤。要求学生在中心的学习和工作的基本时间段为周一至周六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晚上18:00~21:00。
4、进入工作室要通过打卡器,完成签到和签退,学习多久打卡多久,建议一天最多打4次卡,避免数据冗杂,吃饭、小憩允许不签退。针对工作室利用率低、签到数据作假,学院可视情况收回桌位,合理利用,重新安排桌位。
5、研究生上班下班应严格进行打卡,如果一个月内有七天以上没有去工作室,或学习时长不够,则取消该生工作室使用权。如因事不能去工作室的研究生需向辅导员以及所在工作室室长说明情况进行请假。
6、学院定期(一般按月)对到工作室学习的研究生进行考勤,并根据考勤情况进行一定的表彰和惩罚。
二、基本规则
1、每个研究生的工作位置固定,贴有本人姓名的登记牌,如要求调换,需征得辅导员同意。工作室的使用权由辅导员进行安排,由工作室室长负责实施,研究生不得私自将工作室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学生或者其学弟学妹,未登记在册的人员不具有使用工作室的权利。
2、新学期选座优先第一志愿考入我院的考生,其他同学通过抽签在有意向的一间工作间报名,随后由室长安排进行选座,原则上315(右)为学硕工作间,优先学硕同学进行座位选择,多余的座位再由专硕同学进行选择。
2、工作间物品(含椅子)要妥善保管,属人为损坏的应以原价进行赔偿,每位同学都有义务保护工作室财物,最后一位离开工作间的同学离开时应注意关闭电脑、交换机、日光灯、风扇、空调等所有电器,锁紧门窗,并记录在册。
3、正常工作时间内禁止闲聊、玩游戏、看电影、浏览娱乐性网站等一切与学习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如果辅导员查岗三次发现工作时间在进行与学习无关的娱乐项目,将取消工作室学习资格。
4、进入工作室人员必须衣着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进入工作室,禁止在工作室大声喧哗。
5、工作室内禁止做饭、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注意随时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整洁卫生,公共区域由值日人员负责;工作室物品要各归其位,不得随意摆放。
6、注意检查工作室内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工作室内环境通爽。
7、工作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应指定工作室室长一名,负责工作室内日常调度和管理工作,工作室室长应安排值日人员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维护工作,值日人员责任义务见“值日制度”;其他人员应积极配合值日人员的日常工作。
三、安保制度
1、非本院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室,如需进入须有专门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2、严禁非本工作室人员直接或间接对工作室内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3、禁止任何人将工作室内的资料、文档、数据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4、个人负责本人物品、资料、数据的安全防范,注意个人电脑的病毒防御;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
5、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对设备进行安装、拆卸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等硬件操作。
6、注意个人使用的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室的仪器、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小心的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得随意摆放。
7、工作室仪器、设备和物品如需向他人外借,需经工作室管理人员同意。
8、工作室负荷有限,故在工作室内严禁使用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
9、本制度的具体落实应由辅导员和工作室室长负责监督执行。
四、值日制度
1、值日人员在值日期内,对工作室内公共财物安全以及工作室内正常工作环境的维护负有直接责任。
2、值日以座位序轮流,每组值日时间为一周(周一至周六),每三天进行一次之日,循环展开,每天完成值日应进行记录。
3、值日人员每天应在22:30之前完成工作室公共区域的基本清扫工作,并有义务督促工作室各成员对个人工作区域进行清扫整理。
4、值日人员应对工作室财物负责,注意工作室的防水、防潮、防火、防盗工作,如遇下雨需及时关闭工作室门窗。
5、若发现办公设备(照明、风扇、电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值日生应立即报修,以便及时解决处理。(报修电话在崇德楼1楼大厅)
6、如无特殊原因,值日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因故需要离开,应主动协调他人代为履行值日人员义务。
违反上述规定者,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计入研究生综合测评;情节严重的,学院将取消其工作室使用权。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未尽事宜,由学院另行规定。
经济学院
2023年4月24日
注:姓名标记的同学为工作室室长
① 号房(靠近电梯)座位安排
1.甘宋国 |
2.蔡于婳 |
3.刘杰 |
4. |
5.夏辉 |
6. |
7. |
8.徐荣卓 |
9.王凯超 |
10. |
11.蒋鹏 |
12.周志强 |
13.陈小丽 |
14.彭杰 |
15.廖赫然 |
16.郑靓琼 |
17.刘一心 |
18. |
19.胡青 |
20.畅星 |
21.杨诗迪 |
22.孔雯欣 |
23.姚亚欣 |
|
|
② 号房
24.赵慧 |
25. |
26.王辰鑫 |
27.钟志梅 |
28.肖健 |
29.黄逸明 |
30.姜思思 |
31.刘博洋 |
32. |
33. |
34. |
35. |
36.蔡中亚 |
37.谢西格 |
38. |
39. |
40.刘星星 |
41. |
42.朱梦菲 |
43. |
44. |
45. |
46.邵晓昌 |
|
|
③ 号房
47.谢逸韬 |
48.万传龙 |
49.姜佑君 |
50. |
51.杨佩璇 |
52. |
53.何悦 |
54.田思稳 |
55.杨雨彤 |
56.邵星辰 |
57. |
58.李思邈 |
59.闫琳 |
60.李瑶 |
61. |
62.曹阳 |
63.吴添荣 |
64.唐小果 |
65.叶蕊 |
66. |
67.童丹 |
68. |
69.王雨薇 |
|
|
315(右)
1.周贝 |
2.刘雪婧 |
3. |
4.胡齐轩 |
5.李梦阳 |
6.胡逸鸣 |
7.杜鑫 |
8邓思雨 |
9.邹娟 |
10.刘博文 |
11.樊冰璐 |
12.马永红 |
13.曾丽珍 |
14.胡李娟 |
15.林鹤 |
16. |
17.李卿璞 |
18. |
19.张悦 |
20.戚浩杰 |
21.徐文静 |
22.陆时博 |
23.宋凡 |
24.尹航 |
25. |
26.叶少帅 |
27. |
28.彭知奕 |
29.徐沛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吴凡 |
39.游雪 |
40. |
41.许鹤凡 |
42.万祥 |